歡迎瀏覽牌照事務的網頁

你於遞交牌照服務申請時,必須連同最近三個月內發出的地址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否則運輸署可以根據有關法例暫停有關申請。可接受的地址證明的詳情可參考以下連結

請按下列牌照服務詳情 :

a) 車輛及駕駛執照
 
 
 
b) 車輛及駕駛執照收費
c) 車輛登記號碼拍賣
d)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
e)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
f) 環保商用車輛稅務寬減計劃 
g) 常用表格

查詢

電話: (852) 2804 2600 (24小時電話熱線)
電郵: licensing@td.gov.hk
傳真: 2804 2592
郵寄地址 / 或親臨下列辦事處 , 以辦理有關牌照事務 :

牌照事務處

(請按此瀏覽服務時間及地址)

違例駕駛記分辦事處
香港金鐘道 95 號統一中心 3 樓 /
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閣樓
車輛檢驗及記錄分組
香港金鐘道 95號
統一中心 3 樓
過境服務分組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 38 號
海港政府大樓 10 樓 1032 室
公共車輛分組
香港金鐘道 95 號
統一中心 3 樓
車輛登記號碼分組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 39 號
夏慤大廈 5 樓 506 -508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