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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

撤销东九龙走廊(北行)公共小巴禁区

     本人现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章)第14(1)(a)条所赋予的权力,下令由2016年2月20日上午10时起,东九龙走廊(北行)近漆咸道北的公共小型巴士24小时禁区将予以撤销。

运输署署长杨何蓓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