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落马洲/皇岗口岸过境巴士服务运作的新安排
运 输 署 今 日 ( 八 月 十 四 日 ) 就 经 落 马 洲 / 皇 岗 口 岸 过 境 巴 士 服 务 运 作 的 新 安 排 发 表 声 明 如 下 :
「 过 境 巴 士 营 办 商 未 经 批 准 超 班 营 运 , 并 开 办 了 多 条 以 皇 岗 为 终 站 的 服 务 。 这 些 违 规 的 服 务 严 重 影 响 落 马 洲 及 皇 岗 口 岸 运 作 、 秩 序 及 环 境 。 该 等 违 规 服 务 更 对 两 地 口 岸 的 过 境 交 通 , 特 别 是 对 我 们 经 济 发 展 影 响 深 远 的 跨 境 货 运 , 维 持 畅 通 而 安 全 运 作 构 成 阻 碍 。 而 且 , 违 规 服 务 在 香 港 境 内 的 站 点 亦 造 成 交 通 挤 塞 及 环 境 问 题 。
「 为 确 保 落 马 洲 及 皇 岗 口 岸 能 保 持 畅 通 及 安 全 运 作 , 并 确 保 跨 境 货 运 交 通 能 时 刻 保 持 畅 通 , 粤 港 两 地 政 府 主 管 过 境 巴 士 部 门 决 定 采 取 一 个 双 轨 措 施 , 更 有 效 地 规 范 使 用 落 马 洲 及 皇 岗 口 岸 的 过 境 巴 士 服 务 。
「 由 二 ○ ○ 四 年 八 月 十 六 日 ( 星 期 一 ) 起 , 我 们 一 方 面 会 对 违 规 营 运 的 过 境 巴 士 服 务 进 一 步 加 强 执 法 行 动 , 包 括 对 不 依 封 闭 通 路 限 制 的 营 办 商 采 取 检 控 行 动 及 对 不 依 发 牌 条 件 运 作 的 营 办 商 进 行 研 讯 。 另 一 方 面 , 为 适 当 地 应 付 过 境 旅 客 的 需 求 , 我 们 会 批 出 六 条 过 境 巴 士 路 线 投 入 服 务 , 来 往 香 港 各 区 ( 包 括 旺 角 、 油 尖 、 观 塘 、 湾 仔 、 荃 湾 及 锦 上 路 西 铁 站 ) 与 皇 岗 口 岸 。 这 些 路 线 会 由 八 月 十 六 日 中 午 起 投 入 服 务 。
「 这 六 条 路 线 会 提 供 定 点 、 定 线 、 定 班 的 服 务 。 行 走 不 同 路 线 的 巴 士 车 身 分 别 会 展 示 不 同 标 记 及 其 目 的 地 的 标 志 , 以 资 识 别 。 除 锦 上 路 西 铁 站 线 须 配 合 西 铁 的 服 务 时 间 外 , 其 余 五 条 新 线 每 日 均 会 提 供 二 十 四 小 时 服 务 。 这 些 新 线 的 班 次 为 十 至 六 十 分 钟 一 班 , 而 车 费 则 由 二 十 元 至 五 十 元 不 等 。 此 外 , 六 条 新 线 于 落 马 洲 及 皇 岗 口 岸 均 设 置 指 定 的 上 客 区 以 方 便 乘 客 。 由 于 营 办 商 不 得 在 乘 客 上 车 时 向 他 们 收 取 现 金 费 用 或 以 八 达 通 缴 付 的 费 用 , 乘 客 乘 搭 这 些 过 境 巴 士 路 线 须 在 登 车 前 在 指 定 售 票 点 预 先 购 票 。 要 了 解 有 关 新 办 路 线 的 服 务 详 情 , 旅 客 可 以 浏 览 运 输 署 网 页 www.td.gov.hk, 或 致 电 政 府 热 线 1823查 询 。
「 过 境 旅 客 须 留 意 , 除 了 获 批 准 开 办 的 六 条 新 路 线 以 外 , 所 有 违 规 的 过 境 巴 士 服 务 会 停 止 服 务 。 旅 客 应 留 意 新 路 线 的 服 务 详 情 ( 包 括 总 站 位 置 、 班 次 、 时 间 表 等 ) 及 预 先 购 票 等 安 排 。
「 运 输 署 特 别 提 醒 旅 客 , 这 六 条 以 皇 岗 为 终 站 的 新 路 线 的 载 客 量 有 可 能 不 足 以 应 付 现 时 使 用 超 班 营 运 服 务 的 乘 客 量 , 而 这 个 情 况 尤 以 在 比 较 受 欢 迎 的 路 线 例 如 服 务 旺 角 、 荃 湾 及 湾 仔 区 的 路 线 为 甚 。 由 于 新 路 线 为 定 班 定 点 的 服 务 , 个 别 巴 士 班 次 可 能 会 客 满 。 运 输 署 强 烈 呼 吁 旅 客 更 改 其 乘 车 习 惯 , 了 解 有 关 新 办 路 线 的 服 务 详 情 及 售 票 安 排 , 并 预 先 计 划 行 程 及 最 好 预 先 购 票 。 那 么 , 即 使 买 不 到 预 售 车 票 , 仍 有 足 够 时 间 另 作 安 排 。 同 时 , 旅 客 可 考 虑 选 择 其 他 过 境 交 通 工 具 , 例 如 利 用 高 载 客 量 的 火 车 服 务 于 罗 湖 口 岸 过 境 , 利 用 来 往 落 马 洲 ( 新 田 ) 与 皇 岗 的 过 境 穿 梭 巴 士 ( 皇 巴 ) 或 过 境 渡 轮 。
「 实 行 有 关 措 施 会 改 善 两 地 口 岸 及 过 境 交 通 的 秩 序 , 以 及 过 境 巴 士 的 运 作 效 率 。 此 外 , 过 境 旅 客 亦 可 乘 搭 定 班 定 点 服 务 , 有 秩 序 地 来 往 两 地 口 岸 。 粤 港 两 地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会 继 续 检 讨 过 境 巴 士 的 运 作 , 以 确 保 过 境 口 岸 畅 顺 和 安 全 运 作 之 余 , 也 适 当 地 照 顾 到 过 境 旅 客 的 需 要 。 」
完
二 ○ ○ 四 年 八 月 十 四 日 ( 星 期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