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屯门渡轮服务七月十七日停航

运 输 署 宣 布 , 行 驶 中 环 至 屯 门 之 间 的 渡 轮 航 线 及 中 环 经 屯 门 、 沙 螺 湾 至 大 澳 的 假 日 渡 轮 服 务 将 于 七 月 十 七 日 起 停 航 。

运 输 署 发 言 人 解 释 , 自 屯 门 公 路 的 改 善 工 程 一 一 展 开 及 三 号 干 线 、 汀 九 桥 在 过 去 两 年 相 继 通 车 后 , 中 环 至 屯 门 航 线 的 每 日 乘 客 量 大 幅 下 降 超 过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的 每 日 四 千 五 百 人 次 下 降 至 今 年 六 月 的 每 日 一 千 一 百 人 次 。 下 跌 趋 势 直 至 今 日 仍 然 持 续 。

发 言 人 说 : 「 该 航 线 营 办 商 信 德 轮 船 有 限 公 司 因 经 营 亏 损 而 提 出 停 办 申 请 后 , 运 输 署 把 两 条 航 线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可 惜 中 环 至 屯 门 的 航 线 没 有 收 到 投 标 书 , 而 入 标 竞 投 屯 门 、 沙 螺 湾 、 大 澳 航 线 的 营 办 商 未 能 适 合 经 营 该 航 线 。 」

「 虽 然 如 此 , 运 输 署 仍 会 与 有 关 部 门 合 作 , 继 续 尽 力 寻 找 新 的 营 办 商 提 供 屯 门 、 沙 螺 湾 及 大 澳 的 假 日 服 务 。 」

渡 轮 服 务 取 消 后 , 乘 客 来 往 屯 门 、 中 环 可 于 早 上 繁 忙 时 段 乘 搭 特 别 班 次 9 6 2 A 号 巴 士 ( 屯 门 往 金 钟 ) 及 在 晚 上 繁 忙 时 段 乘 搭 9 6 2 P ( 湾 仔 往 屯 门 ) 。

乘 客 亦 可 乘 搭 过 海 隧 道 巴 士 9 6 0 ( 屯 门 ─ ─ 湾 仔 码 头 ) 、 9 6 1 ( 屯 门 ─ ─ 湾 仔 会 议 展 览 中 心 ) 或 9 6 2 号 ( 屯 门 ─ ─ 铜 锣 湾 ) , 或 接 驳 巴 士 前 往 荃 湾 及 葵 芳 地 铁 站 。

欲 于 周 末 前 往 沙 螺 湾 及 大 澳 的 旅 客 可 乘 搭 渡 轮 、 巴 士 或 地 铁 前 往 东 涌 新 市 镇 , 然 后 在 东 涌 码 头 乘 搭 前 往 沙 螺 湾 的 渡 轮 , 或 在 东 涌 地 铁 站 巴 士 总 站 乘 搭 巴 士 前 往 大 澳 。     发 言 人 说 : 「 营 办 商 将 于 有 关 码 头 及 渡 轮 上 张 贴 告 示 , 通 知 乘 客 停 航 的 安 排 。 运 输 署 会 密 切 监 察 渡 轮 停 航 后 的 乘 客 需 求 , 并 在 必 要 时 加 强 其 他 公 共 交 通 服 务 以 配 合 。 」

二 ○ ○ ○ 年 七 月 三 日 ( 星 期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