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检讨火警应变程序
运 输 署 现 正 在 消 防 处 的 协 助 下 , 就 昨 日 ( 五 月 二 十 九 日 ) 在 海 底 隧 道 发 生 的 火 警 事 故 , 研 究 怎 样 改 善 将 来 发 生 同 样 事 故 时 的 处 理 方 法 。
运 输 署 发 言 人 说 , 该 署 正 等 待 隧 道 管 理 公 司 提 交 详 细 报 告 , 并 透 过 与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举 行 会 议 , 就 火 警 事 件 中 隧 道 公 司 作 出 回 应 的 时 间 , 灭 火 和 疏 散 安 排 等 事 项 核 实 资 料 。
运 输 署 建 议 隧 道 公 司 豁 免 向 肇 事 司 机 收 取 使 用 灭 火 筒 的 费 用 。
发 言 人 提 醒 驾 驶 人 士 在 发 生 火 警 或 其 他 紧 急 事 故 时 , 应 该 利 用 直 接 接 驳 隧 道 公 司 控 制 室 的 紧 急 电 话 与 隧 道 公 司 联 络 。
隧 道 管 道 两 边 都 设 有 火 警 钟 及 灭 火 筒 。
完
二 ○ ○ ○ 年 五 月 三 十 日 ( 星 期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