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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运输署在过去两日收到四万份申请

运 输 署 辖 下 各 牌 照 事 务 处 在 过 去 两 日 ( 三 月 六 日 及 七 日 ) 收 到 接 近 四 万 份 有 关 续 领 牌 照 的 申 请 , 其 中 二 万 五 千 八 百 份 是 经 由 柜 台 职 员 处 理 , 而 一 万 三 千 五 百 七 十 份 则 是 以 投 递 方 式 递 交 。

运 输 署 发 言 人 表 示 , 辖 下 四 间 牌 照 事 务 处 中 , 金 钟 及 旺 角 的 牌 照 事 务 处 一 共 收 到 及 处 理 了 超 过 百 分 之 八 十 的 申 请 。

鉴 于 前 往 牌 照 事 务 处 的 人 数 众 多 , 该 署 呼 吁 申 请 者 将 申 请 放 入 投 递 箱 。 同 时 , 该 署 调 动 额 外 约 七 十 多 名 职 员 在 各 牌 照 事 务 处 协 助 申 请 者 , 并 查 核 申 请 文 件 , 以 加 快 柜 台 职 员 处 理 申 请 的 时 间 。

发 言 人 指 出 , 在 过 去 两 日 利 用 投 递 交 回 申 请 的 数 目 大 幅 增 加 。

在 平 日 , 经 投 递 箱 递 交 的 申 请 数 目 约 为 一 百 份 。

不 过 , 单 单 在 星 期 二 当 日 , 经 投 递 交 回 的 申 请 数 目 增 至 一 万 二 千 份 。

他 说 : 「 市 民 利 用 投 递 交 回 续 领 牌 照 的 申 请 , 快 捷 省 时 ; 我 们 鼓 励 市 民 多 利 用 投 递 箱 。 」

二 ○ ○ ○ 年 三 月 八 日 ( 星 期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