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签署港岛区区域交通控制系统和闭路电视系统顾问合约
运 输 署 今 日 ( 三 月 八 日 ) 与 奥 雅 纳 道 康 合 营 公 司 签 署 一 项 「 更 新 港 岛 区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和 闭 路 电 视 系 统 的 设 计 及 安 装 工 程 」 顾 问 合 约 , 价 值 约 为 港 币 三 百 九 十 万 元 。
该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更 新 及 扩 充 现 时 港 岛 区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和 闭 路 电 视 系 统 。 当 整 项 工 程 完 成 后 , 香 港 岛 所 有 的 灯 号 控 制 路 口 ( 约 四 百 五 十 个 ) 将 会 由 新 的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操 控 。
此 外 , 安 装 于 港 岛 区 内 各 主 要 道 路 的 遥 控 闭 路 电 视 , 亦 会 由 现 时 四 十 二 部 增 至 六 十 二 部 。 它 们 并 会 连 接 到 运 输 署 的 交 通 控 制 中 心 , 以 便 控 制 人 员 紧 密 监 察 交 通 情 况 。
顾 问 公 司 需 负 责 合 约 的 详 细 设 计 和 行 政 工 作 , 以 便 上 述 工 程 能 够 实 施 。 合 约 期 由 二 ○ ○ 二 年 三 月 八 日 开 始 。 如 能 顺 利 获 得 政 府 拨 款 , 安 装 工 程 可 望 于 二 ○ ○ 三 年 年 中 展 开 , 预 期 在 二 ○ ○ 五 年 年 尾 完 成 。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能 协 调 各 路 口 的 灯 号 , 减 少 停 车 次 数 和 缩 短 行 车 时 间 。 一 般 以 言 ,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能 改 善 道 路 网 的 效 率 , 行 车 时 间 平 均 缩 短 了 约 百 分 之 三 十 , 停 车 次 数 减 少 了 约 百 分 之 二 十 八 , 因 挤 塞 而 被 逼 停 车 的 时 间 锐 减 约 百 分 之 五 十 二 。
现 有 的 港 岛 区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于 一 九 八 九 年 启 用 , 已 使 用 超 过 十 年 , 接 近 其 正 常 服 务 年 限 。 运 输 署 因 此 决 定 更 新 系 统 , 从 而 继 续 确 保 区 域 交 通 控 制 系 统 能 够 维 持 以 上 提 及 改 善 道 路 网 的 优 点 。
现 有 的 闭 路 电 视 系 统 在 一 九 九 三 年 全 面 启 用 , 到 二 ○ ○ 五 年 时 亦 将 使 用 超 过 十 年 , 所 以 运 输 署 决 定 将 其 更 新 , 从 而 确 保 闭 路 电 视 系 统 能 适 当 及 有 效 地 监 察 交 通 情 况 。
完
二 ○ ○ 二 年 三 月 八 日 ( 星 期 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