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私人驾驶教师执照
运输署今日(九月五日)宣布,邀请合资格人士申请私人驾驶教师执照。拟发出执照的数目如下:
(一)212个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私家车和轻型货车);
(二)32个第二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私家小巴、公共小巴、私家巴士和公共巴士);以及
(三)43个第三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和挂接式车辆)。
三个组别的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申请,会分成两个阶段分开处理:
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申请(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只接受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申请,申请日期为九月十二日至二十六日。申请人须于上述期间索取及递交有关申请表。
第二组别及第三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申请(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只接受第二组别及第三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申请,申请日期为十月十七日至三十一日。申请人须于上述期间索取及递交有关申请表。
运输署发言人提醒申请人,必须按有关组别的指定申请日期递交申请,否则其申请不会受理。如欲同时申请第一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和第二组别及/或第三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人士,必须在第一和第二阶段的申请期内,分别索取及递交有关组别的申请表。
申请表格和「申请人须知」可分别于上述各组别的申请期内,从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下载,或于以下地点索取:
* 运输署驾驶事务组(九龙何文田培正道19号);
* 运输署香港牌照事务处(香港金钟道95号统一中心3楼);
* 运输署九龙牌照事务处(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2楼);
* 运输署观塘牌照事务处(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2号东九龙政府合署5楼);以及
* 运输署沙田牌照事务处(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2楼)
申请人可将申请表格邮寄至运输署驾驶事务组(地址∶九龙何文田培正道19号),或于办公时间投入设于该地点的收集箱。
运输署会先以抽签方式决定处理有关申请的先后次序,在按其抽签序号处理申请时,才会正式核实申请人的资格,然后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考试邀请。至于不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亦会获发不符合资格通知书。
发言人强调,抽签次序并不代表申请人已符合有关驾驶教师执照组别的申请资格及可参加考试。有关考试将于拟发出各组别私人驾驶教师执照的数额已满后停止,而未获邀应考的申请人其申请亦会作废。
如有疑问,请致电2804 2600查询。
完
2014年9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