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新收费及再延长放宽的士不准停车限制

     运输署今日(十二月六日)宣布,巿区、新界及大屿山的士新收费将由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星期日)起生效。此外,现行放宽的士在时速限制七十公里以下路段内的「繁忙时段」及「上午七时至晚上七时时段」限制区上落乘客的措施,亦会延长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巿区、新界及大屿山的士由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星期日)起的收费如下:

 收费   市区的士  新界的士  大屿山的士
(港币)  (红色)  (绿色)  (蓝色)

落旗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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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2公里  22元    18.5元    17元
或其任何
部分

跳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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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每200米(78元以下)(60.5元以下)(143元以下)
或其部分, 每跳1.6元  每跳1.4元  每跳1.4元
或每分钟
等候时间或 (78元以上)(60.5元以上)(143元以上)
其部分    每跳1元  每跳1元   每跳1.2元

附加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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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行李*/
每只动物    5元     5元     5元
或鸟类/
每程电召
预约服务

*摆放在乘客车厢内的轻便行李除外

  的士司机必须按表收费。由二○一三年十二月八日起,的士咪表若仍未调整以显示新收费,的士司机必须于车厢内展示由运输署发出的新旧车费换算表(见附图)。的士乘客必须根据换算表支付新车费。的士司机根据车费换算表收取新车费时所发给乘客的车费收据,必须写上按新收费收取的车费总额。

  市民可致电1823电话中心查询或浏览运输署网页(www.td.gov.hk)有关新的士收费详情。

  此外,鉴于现行放宽的士在时速限制七十公里以下路段内的「繁忙时段」及「上午七时至晚上七时时段」限制区上落乘客的措施整体上没有对交通造成阻碍,亦能让的士提供更佳的点到点服务给乘客,政府决定延长这放宽措施十二个月,由二○一四年二月一日至二○一五年一月三十一日。如目前安排一样,的士可在有关限制区内上落乘客,但不可停车等候。的士司机必须继续发挥自律精神,严格遵守「即上、即落、即走」及「不可停车等候」的规定。运输署及警方会密切监察放宽措施的实施情况,如出现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令其他道路使用者受阻碍,政府会考虑在放宽措施到期前取消部分或整个放宽措施。

  政府会发出新限制区许可证予所有的士以替换于二○一四年一月三十一日到期的旧许可证。运输署会于适当时候通知的士车主及司机领取新许可证的详细安排。



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3分

新旧车费换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