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共交通情况(至下午七时四十分)

由 于 八 号 烈 风 或 暴 风 信 号 的 发 出 , 大 部 分 公 共 交 通 服 务 已 经 暂 停 。

在 陆 路 交 通 方 面 , 地 下 铁 路 机 埸 快 线 及 东 涌 线 ( 青 衣 及 东 涌 站 之 间 ) 的 服 务 自 下 午 六 时 暂 停 。 其 他 地 铁 服 务 现 维 持 在 每 十 分 钟 一 班 ; 九 广 东 铁 现 时 每 十 分 钟 一 班 。 轻 便 铁 路 亦 维 持 在 每 十 分 钟 一 班 , 但 其 往 屯 门 方 向 的 服 务 , 因 有 树 木 倒 下 导 致 电 力 供 应 受 到 影 响 , 自 晚 上 七 时 二 十 分 已 经 暂 停 。

新 巴 十 二 条 服 务 半 山 、 南 区 及 东 区 的 路 线 仍 然 行 走 , 但 将 于 晚 上 八 时 三 十 分 停 止 。 九 巴 路 线 227号 (行 走 新 田 公 共 交 通 交 汇 处 至 元 朗 )仍 提 供 有 限 度 服 务 。 城 巴 服 务 已 经 停 止 。 山 顶 缆 车 服 务 已 于 下 午 四 时 停 止 ; 电 车 服 务 则 于 下 午 四 时 五 十 三 分 暂 停 。 落 马 洲 过 境 巴 士 (皇 巴 士 )则 维 持 有 限 度 服 务 直 至 另 行 通 告 。

大 屿 山 交 通 方 面 , 新 大 屿 山 巴 士 的 服 务 已 经 暂 停 。

海 面 交 通 方 面 , 所 有 渡 轮 行 线 已 停 止 服 务 。

在 青 马 管 制 区 , 所 有 车 辆 须 改 行 青 屿 干 线 下 层 。 运 载 第 一 、 二 或 五 危 险 货 品 的 车 辆 已 被 禁 止 使 用 青 屿 干 线 。 此 外 , 所 有 车 辆 亦 禁 止 使 用 马 湾 路 进 出 马 湾 。

汀 九 桥 已 完 全 封 闭 , 禁 止 车 辆 使 用 。 车 辆 如 欲 利 用 汀 九 桥 前 往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须 改 用 屯 门 公 路 、 荃 湾 路 、 荃 青 交 汇 处 、 青 荃 路 、 青 衣 北 岸 公 路 及 青 屿 干 线 下 层 。 车 辆 如 欲 利 用 汀 九 桥 来 往 屯 门 /元 朗 及 九 龙 , 须 改 用 屯 门 公 路 及 荃 湾 路 。

驾 驶 人 士 请 留 意 电 台 或 电 视 台 的 最 新 交 通 消 息 , 并 尽 量 避 免 外 出 ; 若 有 必 要 , 请 小 心 驾 驶 。

二 ○ ○ 三 年 九 月 二 日 (星 期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