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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运输署就专线小巴第44A号服务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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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有关七月二十五日专线小巴第44A号于元朗公路发生严重交通意外,运输署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七日)作出以下回应:

  专线小巴服务营办商须遵照《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所发出的客运营业证授权营运专线小巴服务,并须按照路线、时间表、车费表、车辆分配及所规定服务详情表营运。如未经运输署批准,营办商不可修改有关服务。

  根据已批核的专线小巴第44A号(西铁屯门站—港铁上水站)的营运时间表,于星期六、日及公衆假期其运作时间是由早上六时至晚上十一时,若营办商未经批准,擅自修改有关营运时间,本署会按既定机制调查及惩处营办商。现时,运输署署长可根据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第30条,委派一名公职人员,就有关车辆曾作未经批准服务进行研讯。若进行研讯后,运输署署长认为有必要对客运营业证持有人采取行动,就《道路交通条例》第31条授权署长在该条款的规定内,暂时吊销、取消或更改有关车辆的客运营业证。

  运输署一直有监管专线小巴第44A号的服务。在过去一年,运输署共进行了十次调查,主要是监察在被批准营运时间内的服务水平及运作是否畅顺。而同一期间,运输署没有收到有关该线营运时间的投诉。如营办商欲调整第44A号线的服务,包括营运时间,运输署会考虑所提供的理据,适当地修订其服务详情表。

  就有关个案,运输署已展开调查。

  此外,运输署已与专线小巴营办商制订了业界所认同及合适的专线小巴司机工作时间的指引,以供参考。各专线小巴营办商在编排司机工作时,应考虑有关指引,以保障驾驶安全。

  为了提高公共小巴司机的安全驾驶意识,运输署已在过去数年安排不同形式的课程及座谈会,如「公共小巴司机高级驾驶训练课程」、「公共小巴安全工作坊」等,让公共小巴司机参加。运输署亦计划在二○○九年举办公共小巴司机安全活动。运输署会藉着宣传,提醒小巴司机小心驾驶,提高警觉,保持安全车速及行车距离,以保障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公共小巴业界原则上支持强制规定新入行的公共小巴司机接受职前训练。运输署已完成初步研究,会再次谘询业界,继而提交立法建议。

  鉴于公众对于小巴车速的关注,运输署与车辆制造商研究在车上安装车辆监察系统的可行性。原则上,在小巴安装限速器技术上大致可行,并会在短期内进行测试。

  此外,运输署会联络车辆供应商,要求新出厂的小巴须有「黑盒」的装置。但是,正如专营巴士一样,「黑盒」只可纪录行车资料及数据用来管理车队,并不能作为法庭举证之用。

  我们计划在下一次小巴例会向业界谘询车速限制器及黑盒两项建议,收集意见后会再与车辆供应商研究,希望在年底前逐步引入车速限制器。



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