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于五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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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宣布,第九期自订车辆登记号码计划将于五月一日开始接受申请。

  运输署发言人称:「本署现邀请巿民申请以拍卖方式分配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申请人必须于五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向运输署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如收到的申请数目超过一千五百份,运输署将进行抽签。」

  从五月一日起,有兴趣人士可以填写申请表格(TD569)递交申请。申请人亦可以使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td.gov.hk)所提供的新服务,在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表格(TD569)及申请须知可从运输署网址(www.td.gov.hk)下载。此外,巿民亦可前往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或民政事务总署各区谘询服务中心索取。申请人可以将填妥的申请表(TD569)投入设于运输署各牌照事务处的投递箱或邮寄致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三十九号夏慤大厦五楼五○六至五○八室运输署车辆登记号码分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则以邮戳日期为准。在递交申请表时,申请人无需缴交按金。

  在填写申请表前,申请人应细阅申请须知内有关计划的详情。申请人亦可以利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所提供的服务,查询拟申请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是否符合基本组合规定。网址是(www.gov.hk/tc/residents/transport/vehicle/onlineservices.htm)。

  申请人必须留意,每名申请人只能在每一期邀请递交一份申请表。如申请人提出超过一份申请,其所有申请将不获处理。递交申请后,申请不得撤回,而申请人亦不得更改在申请表上所列明的自订车辆登记号码的排列方式。

  使用网上服务递交申请的人士,会即时收到确认通知书,确认收到其申请表。如申请人使用TD569提交申请,会在递交申请表后两个星期内,收到运输署以平邮方式寄出的确认信件。如申请人没有收到确认,可致电热线二八○四 二六○○查询。



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