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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过境私家车可继续使用深圳湾口岸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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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九月十九日)表示,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过境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将可在深圳湾口岸试用期结束后,继续自由选用该口岸过境,直至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为止。

  运输署发言人说:「过境私家车试用深圳湾口岸过境的期限将于本年九月三十日届满。为方便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使用深圳湾口岸,粤港两地政府达成协议,让他们在试用期结束后,继续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为期十二个月。」

  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可凭有效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及运输署发出的批准信,于本年十月一日至明年九月三十日期间,继续自由选用深圳湾口岸过境。

  运输署发言人提醒,其他三个陆路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如有需要经常使用深圳湾口岸,应在本年九月三十日或以前向广东省公安厅及运输署提出永久转用申请。

  发言人续说:「运输署将发信通知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口岸的私家车配额持有人有关的详细安排。」

  如有查询,请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



2008年9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