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锣湾白沙道行人环境改善试验计划六月三日起实施
运 输 署 宣 布 由 明 日 ( 六 月 三 日 ) 起 , 铜 锣 湾 白 沙 道 及 介 乎 启 超 道 与 白 沙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利 园 山 道 , 将 会 在 星 期 一 至 五 下 午 四 时 至 午 夜 十 二 时 , 以 及 逢 星 期 六 、 日 及 公 众 假 日 中 午 十 二 时 至 午 夜 十 二 时 禁 止 车 辆 行 驶 , 为 期 约 六 个 月 , 以 便 实 施 部 分 时 间 行 人 专 用 区 试 验 计 划 ( 计 划 ) 。
该 署 发 言 人 今 日 ( 六 月 二 日 ) 表 示 , 区 内 商 业 、 零 售 及 经 济 活 动 频 繁 , 运 输 署 实 施 是 项 计 划 期 望 令 行 人 环 境 和 安 全 情 况 得 到 改 善 。 为 配 合 上 述 计 划 , 以 下 交 通 及 运 输 安 排 将 会 实 施 :
1. | 兰 芳 道 以 北 的 一 段 恩 平 道 将 于 每 日 下 午 四 时 至 午 夜 十 二 时 划 为 禁 区 , 除 前 往 停 车 场 的 车 辆 外 , 机 动 车 辆 一 律 禁 止 进 入 该 区 。 | |
2. | 沿 恩 平 道 前 往 利 园 山 道 及 希 慎 道 的 驾 驶 人 士 , 须 改 经 恩 平 道 、 兰 芳 道 、 利 园 山 道 南 行 及 希 慎 道 。 | |
3. | 沿 恩 平 道 前 往 波 斯 富 街 的 驾 驶 人 士 , 须 改 经 恩 平 道 、 兰 芳 道 、 利 园 山 道 北 行 、 富 明 街 及 波 斯 富 街 。 |
他 说 : 「 介 乎 兰 芳 道 与 富 明 街 的 一 段 利 园 山 道 的 行 车 方 向 将 由 南 行 改 为 北 行 。 在 是 项 计 划 实 施 时 段 内 , 在 启 超 道 的 车 辆 将 禁 止 左 转 入 利 园 山 道 南 行 。 」
他 补 充 说 , 位 于 恩 平 道 介 乎 白 沙 道 与 兰 芳 道 之 间 的 西 面 路 旁 行 车 线 之 的 士 站 及 的 士 落 客 区 , 将 迁 移 至 恩 平 道 介 乎 兰 芳 道 与 希 慎 道 之 间 (利 园 二 期 外 )的 东 面 路 旁 行 车 线 。
他 指 出 : 「 现 时 位 于 白 沙 道 的 专 线 小 巴 (路 线 28, 30 及 36 (特 快 服 务 ))及 居 民 巴 士 (路 线 36, 51 及 60)的 上 落 客 点 , 将 分 别 迁 移 至 富 明 街 、 兰 芳 道 或 介 乎 富 明 街 与 兰 芳 道 之 间 的 一 段 利 园 山 道 。 」
位 于 白 沙 道 、 恩 平 道 、 兰 芳 道 及 利 园 山 道 的 上 落 客 货 区 将 会 重 整 , 以 便 上 落 客 货 。 同 时 , 现 在 介 乎 启 超 道 与 轩 尼 诗 道 之 间 的 利 园 山 道 实 施 的 每 日 下 午 四 时 至 午 夜 十 二 时 部 分 时 间 行 人 专 用 区 将 会 取 消 。
有 关 地 点 将 设 置 适 当 辅 助 交 通 设 备 , 指 导 驾 车 人 士 。
完
二 ○ ○ 四 年 六 月 二 日 ( 星 期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