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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

在机场设立轻型货车装卸货区的建议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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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新闻界的查询,政府发言人今日说:「运输署、机场管理局及警方今日(九月二十一日)曾与轻型货车及的士业界代表会面,讲解在机场设立轻型货车装卸货区的详情及实施的安排。」

  「政府部门及机场管理局早前曾就在机场设立轻型货车装卸货区与上述两个业界交换意见。经考虑业界的意见及轻型货车在机场的运作情况后,我们在今日会议上建议实施以下的方案:
(a) 新的轻型货车装卸货区会设于机场政府停车场侧(即一号停车场南面,见附图)。
(b) 新的装卸货区划分为装货区及卸货区两部分。轻型货车在卸货区或装货区完成工作后,便应离开该区。
(c) 除装货及卸货处外,区内范围的道路会划为24小时禁区。
(d) 使用卸货区或装货区的轻型货车,一经进入装货区或卸货区便需分别缴费,首30分钟收费$40,第二个30分钟则收费$60,此后则每30分钟收费$80。
(e) 设立装卸货区的工序约需四个月完成,在实施新轻型货车装卸货区后,轻型货车及的士均会被禁止使用机场的一号及四号停车场,有需要停泊的的士及轻型货车可使用五号停车场。
(f) 新的轻型货车装卸货区开放后,现有客运大楼侧的货物装卸区只供属于机场客运大楼租户或其供应商的货车使用,其他轻型货车只可使用新的装卸货区上落货。

  「我们理解大部分的轻型货车业界是从事合法的载货生意,设置轻型货车装卸货区可利便合法经营的轻型货车业界,让他们更有效率地在机场进行合法的载货活动。同时,方案可为机场使用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有助机场维持畅顺运作,并更有效地防止非法运输活动。」

  「政府部门与机场管理局会尽快跟进落实有关措施,警方亦会继续在机场范围内进行巡查及执法,打击任何非法的运输服务。」



2006年9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0分

新轻型货车装卸货区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