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用车辆驾驶考试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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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用车辆驾驶考试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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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参加商用车辆驾驶考试(包括中型货车、重型货车、公共/私家小巴、公共/私家巴士或挂接式车辆)或的士笔试,你必须把填妥的「驾驶考试申请表(商用车辆)」(TD 321),寄回沙田中央邮箱 79 号「运输署沙田牌照事务处,驾驶考试申请(商用车辆)」或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预约驾驶考试。 邮寄申请邮资不足的信件将不获接收。为使邮件能妥善送达本署,请确保邮件贴上足够邮资及注明回邮地址。(详情)。 有关所需的证明文件及费用的详情如下:
* 如果你同时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驾驶考试申请表(商用车辆)(TD 321) 及学习驾驶执照(商用车辆)申请表(TD 556),你必须提供香港身分证影印副本,以及现时地址证明的正本或副本。此外,如你已年满70岁,你亦须递交由注册医生签发的运输署体格检验证书 (TD256)。 请你同时阅读「怎样申领驾驶执照」第二章「透过驾驶考试申领正式驾驶执照的程序」。 网上申请 如你选择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预约驾驶考试,你需持有认可核证机构签发的有效个人数码证书或已启用数码签署功能的「智方便+」帐户,以供认证;及以信用卡(Visa、MasterCard、UnionPay 或 JCB)或缴费灵户口号码和网上密码,以进行网上付款。成功认证及网上付款后,你将按当时的驾驶考试轮候时间获编配候试名单之末的考期(俗称「尾期」)。 驾驶考试轮候时间 当本署接纳考试申请后,电脑系统会按考生申请驾驶考试申请表(商用车辆)(TD 321)内报考的车辆类别及所选定的驾驶考试路试地区(现时划分为「九龙及新界」和「港岛」两区)(如适用),为考生编配所选区内的一个有举行有关驾驶考试路试的考试中心及当时候试名单之末的考期(俗称「尾期」)(以处理其申请当时的轮候时间为准)。至于的士笔试则只有一个位于长沙湾政府合署的笔试考试中心,有关的士笔试,请按此。 本署建议考生可先查询及参考最近更新的驾驶考试轮候时间和当时「尾期」(尾期是指按指定考试地区各个车辆/考试类别可编配的最早考试日期,用作一般驾驶考试申请的参考考期),再选择在恰当的递交时间及以合适的递交方式递交申请,以帮助考生预计大约考期和适时递交申请。要参阅驾驶考试轮候时间详情,请按此。 「尾期」资料仅供参考。驾驶考试轮候时间及尾期考期会按考试的需求量改变而有所变更,因此本署只能提供查询时当刻的尾期,惟并不表示考生会获得编配该尾期考期,亦无法向考生确定该尾期之后的下一个考期。 另外,如你希望申请驾驶考试延期或更改考试地区,你须注意若申请一经接纳,本署会按考生所属原定考试中心内其考试类别的当时驾驶考试轮候时间(以处理其申请当时的轮候时间为准),为考生编配尾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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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重考生商用车辆驾驶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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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辆驾驶考试重考生可依照「申请商用车辆驾驶考试的程序」所列出的程序申请重考驾驶考试候试名单之末的考期(俗称「尾期」)。 商用车辆驾驶考试重考生(的士笔试除外)亦可申请重考生快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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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用车辆学习驾驶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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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按表列方式提交申请表格TD556或透过网上申请商用车辆学习驾驶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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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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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公共小巴及公共巴士司机职前课程 申请的士、公共小巴及公共巴士正式驾驶执照的人士,除需通过相关驾驶考试外,亦必须在运输署署长指定的职前训练学校修习并完成相关的职前课程,并获取该课程的课程证书,才可获发相关驾驶执照(注:修习及完成的士及公共巴士司机职前课程的规定不适用于在2020年10月1日前已报考相关驾驶考试的人士)。详情请按此连结。 地址证明 申请人在提交各类牌照申请时需出示其现时地址的证明(住址及通讯地址),而该地址证明需距提交申请当日不超过三个月。可接受的地址证明的详情可参考此连结的内容。本署在收到申请人的地址证明前,可暂停处理该等申请。 驾驶考试表格的有效期 考试表格(路票)的有效期限为发出日期后十八个月。在此期间内,你可参加该驾驶考试的各部分,但如在任何一部分考试不及格,该考试表格即告无效。如欲再参加考试,则须另行购买新的考试表格。 如不依照指定日期参加考试,你的驾驶考试表格即告失效,除非:
*考期及本署收到通知书的日期不会计入七整天通知期内,例如,若你的考期为2月9日,你则须于2月1日或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如邮寄申请,收到通知的日期则以邮戳日期为准。本署不接受逾期申请,考生须如期出席原定考试,否则如缺席考试,路票即告失效。 此外,如成功申请延期/暂时取消考试或更改考试地区后新编排的尾期日期是在驾驶考试表格发出后十八个月内,该表格仍可使用,否则你须另行购买新的驾驶考试表格。 学习驾驶执照的有效期 学习驾驶执照的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你可在驾驶教师陪同下学习有关的车辆。如果你要申请的士笔试的话,由于你无须参加路试,因此无须申请学习驾驶执照。如因申请延期/暂时取消考试或更改考试地区而引致学习驾驶执照在新路试考期时或之前已经过期,及如你在新路试日期之前需要进行路面驾驶训练,便须续领学习驾驶执照。 学习驾驶执照持有人应遵守的规条 学习驾驶执照持有人会在获发学习驾驶执照时,同时获发「学习驾驶执照持有人应遵守的规条」,你须详阅并遵守该些规条,你可按此下载有关文件 申请商用车辆类别的正式驾驶执照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并在其递交商用车辆正式驾驶执照申请当日为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或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外的香港身份证持有人,并且不受任何逗留条件所规限(但《入境条例》(第 115 章)第 2(1) 条所界定的逗留期限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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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能力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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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驾驶能力评估的资料,请按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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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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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可致电 (852) 2606 1676;或透过电子邮递查询:licensing@t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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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考试中心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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