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遊計劃」

計劃目的

為推動長洲、大嶼山(梅窩、東涌、沙螺灣和大澳)、坪洲、南丫島(榕樹灣和索罟灣)及馬灣的地區經濟活動,減低有需要團體舉辦活動的交通開支,以及帶動離島渡輪服務的乘客量,政府推出「離島遊計劃」,提供免船費優惠,鼓勵合資格的團體前往離島舉辦活動。
 
申請資格

申請機構須為以下其中一類團體:
  (1) 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認可的慈善團體;
  (2) 受社會福利署資助的非政府機構;
  (3) 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的學校、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專上學院、職業訓練局轄下各院校及根據個別法例成立的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八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院校、香港都會大學等);
  (4) 僱員再培訓局委任的培訓機構及勞工處執行的青少年就業和培訓計劃的委任培訓機構;
  (5) 受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資助的制服團體;
  (6) 區議會;
  (7) 鄉議局;或
  (8) 社區和地區團體(鄉事委員會、分區委員會及業主立案法團)。
   
申請手續

圖示 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
   
  • 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可在下列地方索取:
    - 運輸署各牌照事務處
    - 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
    - 社會福利署各區辦事處
  • 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也可按此處下載(PDF格式)(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
  • 申請人填寫申請表格前,請先閱讀申請須知。
圖示 如何申請
   
  • 申請表格包括四部份:
    - A部申請機構及活動資料
    - B部 申請機構的活動負責人簽署式樣
    - C部 申請結果
    - D部 船公司確認文件
  • 申請機構必須填妥申請表格內的A及B部,並將表格的正本連同所需文件的影印本,以傳真(號碼:3528 0564)、電郵(vsoi@td.gov.hk)、郵寄或親身交至以下地址:

    九龍油麻地
    海庭道11號
    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14樓運輸署渡輪組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離島遊計劃」)
  • 申請機構須於活動舉行前最少30,將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所需文件的影印本一併提交。
  • 申請將以先到先得形式審理。合資格的機構如已填妥計劃的申請表格,並已按表格要求提交所有相關文件,運輸署會於15個工作天內把申請表格C部電郵或傳真予申請機構,以通知是否接納其申請。
  • 申請機構必須於活動舉行前最少7個工作天自行與渡輪公司聯絡,預早就乘坐航班的時間和其他事宜作出安排。
圖示 查詢
   
  •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查詢熱線1823,或致電3842 6466或3842 5810與運輸署離島遊計劃負責職員聯絡。
 
常見問題

一般事項
1. 問: 「離島遊計劃」計劃包括哪幾個離島?
  答: 計劃包括長洲、大嶼山(梅窩、東涌、沙螺灣和大澳)、坪洲、南丫島(榕樹灣和索罟灣)及馬灣共五個離島。
     
2. 問: 我們可以選擇乘搭哪些航線?
  答: 合資格機構可乘搭以下航線往來有關離島:
   

航線

每班航班可供申請的人數總上限

可供申請的日子及時間

可供申請的服務

(1)「中環-梅窩」

普通船的普通位

平日:20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150人

快船服務

所有日子:
80人

普通船的普通位

無限制

快船服務

平日及星期六:非繁忙時段(即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及晚上8時30分至11時30分)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除下午3時30分至6時40分往中環方向外的所有營運時段

所有服務

(2)「中環-長洲」

平日:200人

星期二至四

(公眾假期及長洲太平清礁期間除外)

普通船的普通位服務(即不包括普通船的豪華位和快船服務)

(3)「中環-坪洲」

平日:20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150人

所有營運時段

所有服務

(4)「中環-榕樹灣」

(5)「中環-索罟灣」

(6)「馬灣-中環」

平日:10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80人

平日: 非繁忙時段
(即上午6時30分至10時(往中環方向)及下午4時30分至晚上8時30分(往馬灣方向)以外的時段)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所有營運時段

所有服務

(7)「馬灣-荃灣」

平日:150人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 70人

所有營運時段

所有服務

(8) 「香港仔-索罟灣(經模達)」

每日:100人

所有營運時段

不包括來往「模達-索罟灣」航段的服務

(9)「香港仔-北角村-榕樹灣」

每日:100人

所有營運時段

不包括來往「北角村-榕樹灣」航段的服務

(10) 「屯門-東涌-沙螺灣-大澳」

平日:50人

星期一至五

(公眾假期除外)

不包括來往「屯門-東涌」和「沙螺灣-大澳」航段的服務

 
申請資格
3. 問: 計劃是否適用於個人或旅行社申請?
  答: 不適用。申請人如屬個人名義(包括立法會議員、區議員或相關辦事處的委員)或以營商為目的的旅行社,其申請將不獲考慮。
     
4. 問: 我們可不可以由離島乘船出發前往市區?為什麼?
  答: 一般而言,申請活動必須由市區(包括中環、香港仔、荃灣、屯門和東涌)出發,因為本計劃旨在透過免船費措施,鼓勵香港各區合資格的團體前往離島舉行活動。儘管如此,為了讓長洲、大嶼山、坪洲、南丫島或馬灣的合資格團體亦可受惠於此計劃,此計劃只接受上述團體申請由相關離島出發的活動。
 
申請
5. 問: 同一機構最多可提交多少份申請?
  答: 同一機構的申請數目是不設限制,申請表將以先到先得形式進行審理。
     
6. 問: 是否需繳付申請費?
  答: 申請機構無需繳付任何申請費用。
     
7. 問: 申請機構須提交哪些申請文件?
  答: (i) 證明申請機構符合資格的文件;
(ii) 申請活動的資料,如申請活動的行程表,包括擬乘搭渡輪的航班日期及時間(去程及回程);申請活動的宣傳單張 (如有);及
(iii) 其他支持申請的文件(如有)。
     
8. 問: 申請機構是否需要在有關的宣傳資料及活動文件註明船費由此計劃提供?
  答: 如果申請獲得資助,申請機構需在有關的宣傳資料和有關活動文件中,標明由本計劃提供船費。
     
9. 問: 如何得知申請結果?
  答: 如申請機構提交所有相關的文件,運輸署會於約15個工作天內,將申請結果以電郵或傳真形式通知申請機構。
     
10. 問: 每次活動可有多少人參加?
  答: 每項活動的參與人數將按各航線不同的營運情況設上限,而可供申請的日子、時間、票種及航段亦有限制,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的第二項。
     
11. 問: 我們可否乘搭普通船豪華位?
  答: 此計劃不適用於普通船豪華位。
     
12. 問: 如申請獲接納,渡輪公司是否已為我們預留渡輪航班的座位?
  答: 如申請獲接納,渡輪公司並不會自動為已申請的機構預留渡輪航班的座位,申請機構必須於活動舉行前最少7個工作天自行與渡輪公司聯絡,預早就乘坐航班的時間和其他事宜作出安排。
     
13. 問: 我們如何聯絡渡輪公司?
  答:

渡輪公司的聯絡電話及網址如下:
(a) 「中環-長洲」及「中環-梅窩」 :新渡輪服務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131 8181 網址:www.sunferry.com.hk
(b) 「中環-坪洲」、「中環-索罟灣」及「中環-榕樹灣」:港九小輪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522 1966 / 2533 5333 網址:www.hkkf.com.hk
(c) 「馬灣-中環」及「馬灣-荃灣」:珀麗灣客運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946 8899 網址:www.pitcl.com.hk
(d) 「香港仔-至索罟灣(經模達) 」:全記渡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375 7883 / 2982 8225 網址:www.ferry.com.hk
(e) 「香港仔-北角村-榕樹灣」:翠華船務(香港) 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2272 2022 網址:www.traway.com.hk
(f) 「屯門-東涌-沙螺灣-大澳」:富裕小輪有限公司
電話號碼:5801 2200 網址:www.fortuneferry.com.hk

14. 問: 申請表格D部有甚麼用途?
  答: 在乘搭有關渡輪前,申請人必須向碼頭職員出示已獲批准的申請表,與碼頭職員一同填妥申請表格的D部,並簽署以作核實,然後將正本交給碼頭職員作報銷船費之用。申請人可自行保留一份副本作記錄。
     
15. 問: 此計劃的熱線電話號碼是甚麼?
  答: 如對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查詢熱線1823 或運輸署離島遊計劃負責職員3842 6466或3842 5810。
 
16. 問: 我們可否在互聯網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
  答: 申請機構可按此處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PDF格式)(只提供繁體中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