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尖沙咀棉登徑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0年7月8日上午10時起,棉登徑由其與緬甸臺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0米處止的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陳美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