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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又一村花圃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3月31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6月30日下午6時止,花圃街由其與雀橋街交界以南約4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0米處止的路段,全日24小時繼續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