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觀塘順清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4月6日上午5時起,至2025年10月6日上午5時止,順清街由其與新利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6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