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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條例 (374)
北區粉嶺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18日每日凌晨1時至上午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粉嶺公路(北行)由其與雞嶺迴旋處交界以南約5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8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0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