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
延長南區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G)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3月1日凌晨0時0分起,至2025年8月31日下午11時59分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b) 域多利道由其與石排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c) 域多利道由其與華翠街交界以西約2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7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d) 華樂徑由其與華富道交界以北約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e) 華樂徑由其與華富道交界以北約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一律禁止所有機動車輛司機在限制區內: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