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28日上午10時起,現時全日24小時在宏泰道由其與宏開道交界以西約9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