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鯉魚門道及油塘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21日上午10時起,觀塘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鯉魚門道由其與高超道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鯉魚門道由其與高超道南面交界以北約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5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c) 鯉魚門道由其與通往鯉魚門廣場的未命名道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d) 鯉魚門道由其與通往鯉魚門廣場的未命名道路交界以北約6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7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e) 鯉魚門道由其與通往鯉魚門廣場的未命名道路交界以北約8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1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f) 鯉魚門道由其與通往基督教中國佈道會聖道學校的未命名道路交界以南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g) 鯉魚門道由其與油塘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h) 油塘道由其與鯉魚門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9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