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大埔林錦公路長度超逾11米車輛禁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19日上午5時起,林錦公路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11米車輛的禁區。
除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的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1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由林錦公路交匯處至林錦公路近梧桐寨迴旋處的路段。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機動車輛的司機全日24小時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1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由林錦公路近上村迴旋處至林錦公路近梧桐寨迴旋處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範圍的禁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