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旺角鴉蘭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20日上午8時起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6時止,鴉蘭街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鴉蘭街由其與廣東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鴉蘭街由其與廣東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