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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旺角鴉蘭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20日上午8時起至2025年5月19日下午6時止,鴉蘭街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鴉蘭街由其與廣東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5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鴉蘭街由其與廣東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