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石澳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14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石澳道由其與石澳村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b) 石澳村路由其與石澳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2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c) 石澳村路由其與石澳道交界以東約233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308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d) 石澳村路由其與石澳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9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e) 石澳道由其與石澳村路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及
(f) 石澳道由其與石澳村路交界以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