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曉光街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7日上午10時至2025630日下午6時,曉光街由其與通往曉麗苑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東約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