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2月13日上午11時起,下列路段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7時(公衆假期除外)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的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