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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荃灣象鼻山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2月4日至3月31日期間,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象鼻山路西行由其與連接和宜合交匯處之交界處以西約60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5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