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
觀塘鴻圖道、成業街及駿業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5年1月10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駿業街由其與鴻圖道交界以北2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駿業街由其與鴻圖道交界以北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c) 鴻圖道由其與駿業街交界以東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d) 鴻圖道由其與駿業街交界以東1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e) 成業街由其與敬業街交界以西2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f) 成業街由其與開源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5米處止的路段;及
(g) 鴻圖道由其與創業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