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通告
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長沙灣發祥街及通州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7日下午9時起,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發祥街北行由其與通州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6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及
(b) 通州街東行由其與發祥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8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