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4年12月29日及2025年1月5日、12日,每日由上午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長沙灣道東行由其與南昌街交界以西約6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0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