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 (374)
大老山公路及馬鞍山路臨時車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年1月6日至15日期間,逢星期一、三及五每日晚上10時起至翌日上午6時止,下列路段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1. 大老山公路 (南行)由其與馬鞍山路(南行)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南約530米處止的路段;及
    2. 馬鞍山路(南行)由其與大老山公路 (南行)的交界處以北約28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8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