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觀塘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時起,觀塘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安秀道由其與清水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0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清水灣道由其與安秀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c) 安茵街由其與通往安泰邨停車場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西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0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d) 安茵街由其與通往安泰邨停車場的未命名通道交界以西約3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1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e) 坪石公共運輸交匯處地下內由坪石里通往清水灣道西行的未命名通道由其與清水灣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