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
北大嶼山公路臨時車速限制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於202512日至15日及2月6日至12日期間,逢星期二、四及五每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6時,北大嶼山公路西行由其與由竹篙灣公路北行通往北大嶼山公路西行的支路交界以西約240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800米處止的路段,將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11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