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時起,下列路段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華富道由其與華樂徑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2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b) 華富道由其與華樂徑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5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c) 華林徑由其與華富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d) 華林徑由其與華富道交界以東約15米處起,至其與華樂徑交界以東約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e) 華景街由其與華樂徑交界以東約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2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撒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