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油塘鯉魚門道及高超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時起,觀塘下列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a) 鯉魚門道(北行)由其與高超道北面交界以北約3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3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b) 鯉魚門道(南行)由其與高超道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北約3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c) 鯉魚門道(南行)由其與高超道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2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
(d) 高超道(東行)由其與鯉魚門道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6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及
(e) 高超道(西行)由其與鯉魚門道北面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25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上述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予以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