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2月15日下午6時至2025年1月23日下午6時止,青山公路-葵涌段(西行)由其與健全街之交界處以東約210米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658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