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旺角登打士街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1月30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4月30日下午6時止,登打士街由其與彌敦道的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45米處止的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