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延長尖沙咀臨時限制區的實施期限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28日晚上6時01分起,至2025年4月27日晚上6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劃為全日24小時限制區:-
(i) 介乎金馬倫道及漆咸圍之間的漆咸道南西面路旁行車線;
(ii) 天文臺道由其漆咸道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4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
(iii) 天文臺道由其漆咸道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30米處止的南面路旁行車線;
(iv) 加連威老道由其與漆咸道南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西約120米處止的路段;
(v) 嘉蘭圍由其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10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及
(vi) 嘉蘭圍由其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限制區,將繼續暫予撤銷。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