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第374章)
延長九龍灣啓褔道臨時車速限制的實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條例》(374) 40(2)(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16日下午6時起,至2025年216日下午6時止,下列路段將繼續實施每小時50公里的臨時車速限制:

(a) 啓福道(西行)由其與啓祥道支路(西行)交界以東約500米處起,至啟德隧道入口以東約20米處止的路段; 及

(b) 啓福道(東行)由其與啟德隧道出口東約100米處起,至該起點以東約430米處止的路段。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指導駕駛人士。

        同時,現時在上述路段實施的每小時70公里車速限制,將繼續暫予撤銷。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