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佐敦衛理道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時起,衛理道由其與前往伊利沙伯醫院未命名通道交界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北約5米處止的西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
交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