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跑馬地聚文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15日上午10時起,聚文街由其與成和道交界以西約1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處以西約5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