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路段將繼續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8米及12米車輛臨時禁區:-
除前往此區者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所有車輛的司機一律禁止將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