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a)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9月30日下午6時01分起,華信街將全日24小時劃為長度超逾12米車輛禁區。
除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將長度超逾12米的車輛駛入上述禁區。
有關地點已設置適當交通標誌,表明禁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