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長沙灣東京街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374G)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9月27日上午10時起,東京街南行由其與長沙灣道交界以南約25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南約45米處止的東面路旁行車線,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運輸署署長李頌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