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
黃大仙東頭村道臨時限制區


       本人現行使《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9月23日上午8時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6時止,東頭村道由其與聯合道交界以東約170米處起,至同一交界以東約190米處止的北面路旁行車線,將全日24小時暫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a)    上落乘客;或

(b)    起卸貨物。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