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現行使《 道路交通 ( 交通管制 ) 規例 》( 第374G章 ) 第14(1)(b)條所賦予的權力,下令由2024年9月27日上午10時起,以下路段全日24小時劃為限制區。
除專利巴士及經由運輸署署長發給許可證者外,機動車輛司機一律禁止在限制區內:
有關地點將設置適當道路標記,表明限制區範圍。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