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公布本人行使《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附表12所賦予的權力,已釐定下列費用,由2024年9月13日起生效︰
指定一間駕駛改進學校,或為該指定續期須繳付的費用,由港幣19,100元增加至港幣19,250元。
署理運輸署署長何廣鏗